轻信骗局,未赚一分钱却沦为电诈工具人!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公安以案警示
日期:2026/7/9  本台报道 胡万春  浏览:1512

轻信骗局,未赚一分钱却沦为电诈工具人!

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公安以案警示

  近日,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公安局查处一起涉“两卡”违法案件,辖区居民柏某因轻信虚假扶贫骗局,出借本人银行卡协助转移涉诈资金,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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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查,柏某通过微信好友介绍,下载来路不明的APP,加入所谓扶贫福利群。群内充斥“免费发放扶贫补助、爱心捐款返利”等虚假信息,诱导群众提交个人银行卡信息。一名骗子通过该软件联系柏某,谎称可申领大额扶贫补贴,要求其提供本人银行卡用于接收补助资金,并配合取现转交工作人员。

柏某对此骗局深信不疑,按照对方指令前往银行柜台,取现18万元现金并全额交给陌生男子。经核实,该笔资金为广东省韶关市一名电信诈骗受害人的被骗赃款。柏某全程未获取任何报酬,但客观上出借银行卡、协助取现转移涉诈资金,其行为已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相关规定。目前,塔河县公安局已依法对柏某作出行政处罚。

警方提示:

1.国家扶贫、惠民补助只会通过村委会、社区、政务大厅等官方渠道发放,不会通过私人软件或微信群私下转账,更不会要求群众提供银行卡代收资金、线下大额取现转交陌生人。

2.银行卡、支付账户绝不外借、不出租、不出售。哪怕没有获利,只要明知资金涉诈仍提供账户、协助取现转账,均属于为电诈提供支付结算帮助,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;情节严重、流水较大的,会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留下案底影响征信、出行、子女政审。

3.凡是陌生APP、微信群以“扶贫款、补偿金、民族资产解冻”为由,索要银行卡、要求线下取现交予他人,一律直接拉黑,第一时间拨打110或96110反诈专线核实。

(本台编辑:胡万春 文:张岩 李景润)